巧用心理战术 放心履行案款
西华县人民法院 王改英
11月12日,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用心理战术,仅仅一通电话就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近15万元执行款。
2019年1月27日凌晨,西华籍人周某借用一辆小型越野车,与同村周某某一起,由两人交替驾驶,从西华县城往乡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县道15公里加10米处时,碰撞道路右侧的防护栏后翻下山坡,造成周某某当场死亡、周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西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勘察,由于事故现场变动,未能确认事故当时的车辆驾驶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另查明,死者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周某持有B2E类机动车驾驶证,事故车辆系无牌无证且未参加年检的三菱小型越野车,出借方李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车辆的合法登记手续。案发后,周某某的父母将周某、李某诉至西华县人民法院,请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7201元。西华法院经审理后按过错责任原则依法判决由被告周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48880元,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3440元。
因周某不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某某父母于2019年11月12日向西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收案后于当天立案执行,执行法官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手机号码迅速与被执行人周某取得联系,通话刚开始,被执行人话语间总是遮遮掩掩,经执行法官耐心疏导后,才知被执行人确有履行能力,只因担心履行之后没有什么凭证。了解被执行人的顾虑后,执行法官对症下药,为被执行人耐心地释明法院关于执行款物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操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如释重负地说:“有司法的屏障,我就放心履行了。”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就将执行款148880元存入法院专用账户,11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来到西华法院财务室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得流下感激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