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才是结案关键
家境一般的张某花6万元托人给其孩子安排工作,结果不但工作没着落,辛辛苦苦赞的钱也“打了水漂”。
2014年10月份,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彭某某,并支付彭某某6万元作为“活动费用”,彭某某收到钱后,给张某出具收条,并答应一年内给其孩子安排工作。可是两年过去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后经多次催促,彭某某依旧没有履行承诺。无奈之下,张将彭某某诉至周口市西华县法院,经审理查明,法院判决彭某某立即返还原告张某6万元,彭某某依然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干警立即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西华法院执行局,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彭某某名下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执行干警对彭某某耐心劝导,为其分析利害关系,其进行思想教育,使其端正思想,端正态度,40个小时后被执行人彭某某让其家人将执行款凑齐送至西华法院执行局,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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