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孝子 低首言悔过
高东
白某申请执行李某赡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当即走访了李某家中,告知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李某言语闪烁,李某妻子态度嚣张,言语中对白某多加指责,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春节期间,本院集中执行,将不孝子李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等待三个小时后,李某的家属仍拒绝履行一千余元的赡养费,经院长批准,对李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并且对其罚款五千元。第二天,李某的家属即将案件款履行完毕,并交纳了五千元罚款,并称以后每月都会自动将赡养费交给白某。对李某解除司法拘留后,李某低头叹气,称自己对不起老母亲,太过于惯溺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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