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为执行 旧案如愿得执结
新乡县法院 马祥峰
9月28日,陈某老人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新乡县人民法院院长等几位同志。他们是专门来给陈某老人送上执行款,并就此案久拖未执的原因进行说明和道歉。
原来,早在2006年,时年63岁的陈某老人与胡某、何某一起合伙做生意,后因生意失败产生债务纠纷,陈某老人就将胡某、何某两人起诉到新乡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并作出判决,责令被告胡某、何某偿还原告陈某老人2764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胡某、何某一直外出务工,躲避执行,此案一拖就是十三年。
今年9月25日,了解到被执行人已从务工地广东省回到家乡,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了现场,经过反复地做工作,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赔偿款及利息共3531元。
一个判决了十三年的普通民事赔偿案件,经新乡县人民法院执法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得以执行,还给原告一个公道,维护法律尊严。面对三千多元赔偿款和利息,陈某老人和其女儿连连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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