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您关注的头条!

执结借贷难案

新闻 2023-1-9 14:399420头条小编

执行案件当事人三方在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部分当事人履行协议,其余当事人未如期履行和解协议。案件似乎“山穷水尽”,执行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厌其烦的做被执行人工作,使当事人再次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案件最终“柳暗花明”,案结事了。

王某经张某介绍于2018年3月向刘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当时写有借据,约定还款期限为最长6个月,利息每万元每月180元,张某做为担保人在借据上签字担保,同时张某用自己的一套标间住房做为担保,在借据上注明并将自己购买该房屋的合同转交申请人刘某。后王某一直未偿还该借款,申请人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刘某欠款人民币5万元,并按约定利率承担利息,张某对上述款项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均未如期履行。刘某遂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及张某发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并申报各自财产状况。此时该案的执行标的5.4万元。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及张某阐明法律和不及时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向申请人讲明利害关系,使两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张某如期履行了部分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未按期履行。案件的执行再次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再次寻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向其说明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后果,要求其按照判决书履行剩余债务并承担利息,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最终使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再次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最终案结事了。

发表评论

头条新闻网 Copyright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