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释法明理执结案件
5月4日,趁着五一小长假期间,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五次来到被执行人许某家里,通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母亲田某被执行法官的真情与执着所感动,自愿筹借资金替儿还债500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8年11月,被执行人许某租用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承包地作为石料加工场进行石粉加工,按照合同约定,至2019年止,被执行人许某尚欠申请人张某的土地租金5000元,申请人因多次追索未果而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许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某土地租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因许某不主动履行,张某随即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许某外出务工,执行人员虽多方调查仍未能找到其下落,加之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执行法官并不因此气馁,他们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以拉家常的方式与被执行人家属了解情况,向他们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和法院缺席判决的法律依据,以及拒不履行、迟延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他们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
5月4日,执行法官第五次来到被执行人许某家里,与被执行人母亲田某进行拉家常式的谈话,不仅缓和了执行工作固有的紧张气氛,还拉近了双方的距离,从而得到了田某的理解和信任,田某随即筹借资金,于当天替被执行人许某交清了案件执行款,这起原本已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执着努力下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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