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 拘留执结案款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传来一阵阵哀求声:“法官,不要这样吧,等我老婆拿钱来,我把这个案款结清给他好不好?”
2018年4月,孙某与一外地老板张某签订了一林木买卖合同,约定张某预付合同款十五万元后取得孙某所有的相关林木的采伐权,余款在林木采伐到三分之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不久,孙某暗地里将该林木转让给了他人,并采伐完毕。张某发现后,找到孙某理论,并要求其退还十五万元预付款及利息,孙某认为对方是外地人好欺负,便以种种借口拒绝退还。2019年3月10日,张某将孙某告上法院,要求其退还十五万元预付款及相应利息。2019年6月1日,该案经顺河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孙某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退还十五万元预付款及相应利息一万六千元。还款期限到期后,孙某仍未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19年7月6日,张某向顺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将孙某的可供执行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2019年8月11日,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某于8月31日前一次性清偿债务。8月28日,孙某以资金不能如期到位为由申请将履行期限延长至10月10日,执行人员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后,将还款期限延长。孰知,这只是孙某规避执行的一个手段,他四处扬言“法院又能把我怎么样”。10月10日下午,执行人员发现孙某还未把款项打入指定账户,便电话询问,电话却那头传来了一个嚣张的声音:“这个钱我决定不给了,你们看着办吧”。面对这样一个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执行人员决定将其采取强制措施。在向院领导汇报审批后,10月11日上午8点,执行人员带着拘留决定书来到孙某家,不由分说的将其押送拘留所,于是在拘留所门前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最终,孙某妻子将执行钱款悉数汇入指定账户,案件得以顺利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