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不还钱 法院封车促履行
7月1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查封车辆,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控制。7月7日上午,原本玩“躲猫猫”的廖某突然主动来到法院,最终与申请人
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廖某因经营一家服装厂陆续向周某借款共计40万元,到了还款日期后,廖某归还了25万元便失去了消息,无奈之下,周某将廖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廖某偿还周某共计15万元,判决生效后廖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依旧迟迟不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查询被执行人 廖某的银行存款、公安部车辆及不动产情况,发现 廖某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并依法将被执行人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该案经申请人同意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通过定期查询,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查封。7月7日,原本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终于露面,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失信人往往会有“反正你找不着我”的侥幸心理一躲再躲,一拖再拖,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不敢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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