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苦口婆心 案件恢复执行
4月9日,经过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梁振中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林某终于履行了法定义务,将10.9万元赔偿款给付了申请执行人耿某、汪某,一件恢复执行案件终于执结。
在2016年8月6日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林某驾驶机动三轮车,将同向行驶的耿某、汪某撞伤,被送往某地医院进行治疗。后经当地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林某、耿某对事故的发生,负同等责任,汪某无责任。耿某、汪某出院后,经多次与林某协商赔偿事宜,都遭到林某拒绝。无奈之下,耿某、汪某将林某告上西华县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被告林某赔偿原告耿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4.8万元,赔偿汪某各项损失6.1万元。该院判决生效后,林某迟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于是,2017年3月14日,耿某、汪某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梁振中在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后,没两天,林某竟不声不响地赴南方某地打工,一呆就是三年。尽管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最终都因林某没钱和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使案件停滞不前。按照有关规定,并征得申请人耿某、汪某同意,梁振中将此案进行了终本。同时希望申请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发现被执行人林某,及时报案,恢复执行。
4月8日晚上,正在单位加班的梁振中,突然接到了申请人耿某的电话,说看到被执行人林某了。于是,申请恢复执行。
得知林某回到家中的消息,4月9日一大早,梁振中就带领2名执行干警,前往林某家中。在林某家中,梁振中耐心细致地向其做普法工作和宣传教育,要他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说服教育,林某感到很后悔,并当场将10.9万元给付了申请人耿某、汪某,得到谅解。
至此,一起恢复执行案,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