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失信人无法购买机票,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张晴
10月30日,开封顺河区回族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6年原告崔某某、被告郑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本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郑某某赔偿原告崔某某各项费用共计5万元,但郑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上门传唤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运用执行局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告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证明,通过多方努力,释法明理,被告一直拒不履行。执行局干警依法将被告郑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郑某某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并无法购买飞机票后,主动来法院要求履行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最终,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郑某某偿还了全部欠款及利息,债权债务两清,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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